借款人所需條件
1. 年齡在18-60歲的自然人(港澳臺,內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
1. 夫妻雙方身份證、**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注:從2010年5月10日左右開始外地**在京購房貸款還必須提供近一年的繳稅證明或者一年的社保單等能證明在京工作滿一年的材料。
房屋賣主應提供材料
1. 夫妻雙方身份證、**本、婚姻證明(結婚證或者單身證明)
2. 房產證
特殊情況
外籍人士購房所需資料:
**人-------大陸往來通行證(臺胞證)、戶籍藤本(可證明婚姻狀況)、在京購房審批表、抵押公證書(委托辦理后期**房本及抵押登記)
**人-------**身份證、結婚證、抵押公證書(委托辦理后期**房本及抵押登記) 韓國人--------護照中文翻譯公證、名字中文翻譯公證、**本中文翻譯公證(可證明婚姻狀況)、抵押公證書(委托辦理后期**房本及抵押登記)
其他國籍------護照中文翻譯公證、名字中文翻譯公證、結婚證中文翻譯公證、抵押公證書(委托辦理后期**房本及抵押登記)
賣方為企業需提供資料:
法人身份證、 營業執照正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董事會出售決議、公司章程、授權委托書、受托人身份證、收款賬戶證明(以上資料都需要加蓋公章)、房產證